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提升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及服务水平,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证书电子化工作实施方案》(宁人社函〔2021〕156号)精神,特此通知:
一、实施范围
(一)换证范围:2020年以前通过全区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统一评审取得的高级职称证书。发证单位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干部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劳动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厅。本次换证只涉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包括技能人才。
(二)换证方式和原则:职称证书电子化采用纸质证书信息采集审核后,换发电子证书的方式进行。采取自愿申报、就高换发原则,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仅换发正高级职称证书,不再换发副高级职称证书。
我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在职在岗,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换证工作,离退休或调离我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个人意愿办理(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已取得电子职称证书的(2019年中小学教师系列和2020年以后取得职称的)无需更换。
(三)不予换证范围:凡职称证书封面第二页中印有“在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范围内有效或所属范围内有效”字样的证书不予换发。
二、任务分工
本次工作涉及社保关系在贺兰县辖区范围内所有单位。
人社局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所有企业单位采集对象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审核等工作。
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采集对象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审核等工作(含非在编人员)。
卫健局负责全县卫生系统采集对象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审核等工作(含非在编人员)。
三、方法步骤
高级职称证书电子化工作依托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工作网开展,由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系统管理员具体实施,采取网上填报、单位审核、逐级上报、统一入库、集中生成的方法进行。
(一)采集信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个人账号,或通过宁夏高层次人才手机APP登陆,根据页面提示,点击人才信息管理模块,按要求逐项填写或核实个人信息,信息填写完整后,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审核。
(二)逐级审核。各级管理员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工作网,对本单位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新定管理员须先以个人名义注册账号(个人注册成功后,方可下载操作手册),下载单位管理员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审核人签名,以附件形式上传申请单位管理员权限。采集信息以单位汇总,提交贺兰县人社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逐级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各级管理员可登陆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栏目→“历年职称任职文件查询系统”或登陆“宁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历年职称任职文件查询系统”查询有关职称信息。各系统管理员在初审时,一定对照职称任职文件认真核对防治以假换真现象发生。
(三)生成证书。采集对象信息最终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网上审核,统一编号,生成电子证书。
四、信息采集内容
主要采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系列名称专业名称、级别、资格名称、发证时间、职称证书照片(不大于1M,上传样版见附件,上传职称证书照片时,严格按照文件通知要求样式,封面1与封面2均需上传)、“职称任职文件编号”,填写格式如:宁人社函(XXX)XX号等基本信息。
五、电子证书效力和使用
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我区相应系列(专业)、层级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有效凭证。电子证书的任何形式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职称证书可通过“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个人主页”→“我的电子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查询和下载打印,持电子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严禁伪造、篡改、滥用。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记入个人信用系统,并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951-8537387
联系人:吴佳丽 白云迪
附件:1.上传职称证书照片样版
2.电子职称证换发操作说明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