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自治区人才小高地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7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贺兰县范围内开展2022年自治区人才小高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县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重点遴选支持自治区确定的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或承担自治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学科建设的企事业单位。
对已获批建设2个或2个以上人才小高地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纳入申报范围。已获批建设院士工作站、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专家服务基地且仍在支持期内的原则上不再支持。在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专家服务基地、企业技术中心和自治区人才培养工程等年度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类别
(一)行业类人才小高地
以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作为建设责任主体,依托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引领性的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创新创业中心和产学研联合体作为建设载体单位。
(二)企事业类人才小高地
以高校(高职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骨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建设责任主体,依托单位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创新创业中心等作为建设载体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一定规模的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含柔性引进),在基础研究、推广应用、成果转化等方面形成梯次结构合理、团队效应比较明显的创新人才队伍团队。
行业类人才小高地能汇聚一批国内、区内同行业公认、有较高知名度的领军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或国家、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团队专业人才原则上不少于50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博士、硕士占团队专业人才的50%以上。
企事业类人才小高地拥有一支较强创新能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科研骨干、后备人才,团队专业人才原则上不少于15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博士、硕士占团队专业人才的10%以上。
(二)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承担一定数量的国家、自治区科研课题或科技项目,并取得研发创新成果或权威部门(单位)认证成果。
行业类人才小高地须依托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取得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技术成果奖,研发技术和创新成果处于国内、区内领先水平,引领行业科研创新和技术进步,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重要作用。
企事业类人才小高地科研水平须处于区内先进地位,承担多项国家、自治区科技项目和科研课题,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或管理改革效果显著,促进了相关领域技术创新和学科建设。
(三)具有较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和较强的经济实力。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政策灵活,能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能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为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实验室和配套设备以及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四)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实施计划。能提出一整套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方案,包括人才小高地建设可行性分析、建设目标、组织机构、具体任务、实施进度、建设方式、管理办法等。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经会议研究后将《宁夏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附件1)、《宁夏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4份(包括电子版)和相应佐证材料于2022年4月25日前报送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1办公室。
佐证材料要求:包括创新成果证书、产品(技术)合作协议、成果转让协议,以及出具经相关企业确认的成果产业化效益证明等相关材料(最高层次奖项)。以上填报材料需WORD软件统一编辑,A4纸双面打印,编列目录清单,按顺序排列,左侧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一式4份。佐证材料只需提供纸质版(只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有关要求
实施人才小高地建设计划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申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各申报单位要仔细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填报资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联 系 人:白云迪
联系电话:8537387 传真:8061310
附件: 1.宁夏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
2.宁夏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情况汇总表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