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贺党办〔2022〕41号)精神,经各单位审核上报,我局会议研究,决定:
马静晋升贺兰县习岗镇事业站所九级职员;
李丹晋升贺兰县富兴街道事业站所九级职员;
马娟晋升贺兰县富兴街道事业站所九级职员;
王珏晋升贺兰县富兴街道事业站所九级职员;
欧阳麟凤晋升贺兰县立岗镇事业站所九级职员;
白雪晋升贺兰县金贵镇事业站所九级职员;
马惠君晋升贺兰县金贵镇事业站所九级职员;
王敏晋升贺兰县常信乡事业站所九级职员;
杨臻昕晋升贺兰县洪广镇事业站所九级职员;
汪宇飞晋升贺兰县社区警务管理中心九级职员;
范莉晋升贺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九级职员;
李彩琴晋升贺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九级职员;
孟屹凡晋升贺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九级职员;
周红伟晋升贺兰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管理中心九级职员;
李娜晋升贺兰县综合执法大队九级职员;
段文鑫晋升贺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以上马静等16名同志聘用时间自2023年5月起计算,请各单位凭此通知办理人员工资确定、工资拨付等手续。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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