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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贺人社发〔2023〕71号 发布日期 2023-07-2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人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相关单位:

为准确评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岗服务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关于实施全区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宁人社发〔2021〕71号)的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自治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附件1)规定的考核原则、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等级和考核程序等开展考核工作。

二、考核类别

(一)年度考核。2022年9月招募至2023年8月服务满一年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二)期满考核。2021年9月招募至2023年8月服务期满(支教毕业生至暑假为期满)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考核优秀人数不超过本地区考核总人数的15%。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做好2023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于7月31日前将考核对象的《自治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报送至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2办公室。

联系人:时梦含    联系电话:8537387

附件:1.自治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

     2.自治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登记表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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