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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及周边区域安全生产等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文 号 贺人社发〔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01-1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人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贺兰县融媒体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及周边区域安全生产等工作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及周边区域安全生产等工作职责分工

为加强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保持周边区域环境卫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卫生管理责任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安委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现就人社大楼区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周边区域卫生责任明确如下:

一、人社大楼区域安全生产责任划分

驻人社大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直接监管责任人,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等决策部署,落实人社大楼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及时排查整治人社大楼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隐患等工作。

(一)人社局机关

责任区域及分工:负责四楼办公室区域和三楼人社档案室水、暖、电正常使用及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分管负责人:顾绍军、崔娟

消防安全定期检查人员:余莎莎、凤启敏

(二)劳动权益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区域及分工:负责二楼水、暖、电正常使用及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主要负责人:姚玺婷

消防安全定期检查人员:周冰琴

(三)就创中心

责任区域及分工:负责一楼办公室区域和三楼就创中心档案室水、暖、电正常使用及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主要负责人:田思奇

消防安全定期检查人员:人力资源市场及办公区域(刘艺)

档案室区域(王蔚然)

(四)社保中心

责任区域及分工:负责三楼社保中心档案室水、暖、电正常使用及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主要负责人:张晓东

消防定期检查人员(档案室):徐宁

(五)融媒体中心

责任区域及分工:负责三楼、五楼办公区域水、暖、电正常使用及人社大楼北边机房、东边空调外机、西边电梯正常运行维护及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主要负责人:马小龙

消防定期检查人员:孙鹏飞

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单位要始终保持狠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严抓的力度,积极配合扎实实做好人社大楼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周边区域环境卫生责任划分

为了加强局机关办公场所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结合部门实际和爱国卫生日有关要求,现将人社大楼及周边环境卫生责任明确如下:

(一)卫生区域

1.一楼大厅、门厅、一至二楼东侧楼梯及一楼卫生间卫生由就业中心负责。

2.东侧二至三楼、西侧一至三楼楼梯及二楼卫生间卫生由劳动权益保障服务中心负责。

3.一楼电梯西门厅、三楼走廊、三楼卫生间、四至五楼两侧楼梯、五楼走廊及五楼卫生间卫生由融媒体中心负责。

4.四楼走廊、三至四楼两侧楼梯及四楼卫生间卫生由人社局负责。

5.院落公共卫生划分区域由驻人社大楼各单位分别负责,大楼北侧与东侧由人社局负责,大楼西侧由融媒体中心负责,大楼正门与绿化带之间由就业中心负责,大楼正门绿化带与工会大楼之间由劳动权益保障服务中心负责。

(二)卫生标准

1.楼梯、楼道、办公室、厕所、灯具、制度牌、电风扇等无灰尘,墙壁洁净无污迹,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2.会议室、办公室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窗台上除花草外不乱摆乱放,地面无污迹、烟头。

3.办公桌摆放有序,不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4.电脑、打印机、电话、传真机、桌椅、文件夹要定期清洗擦拭,保持清洁。

5.洗手间、电梯口、办公室脸盆、毛巾等卫生设施和饮水器具要保持洁净,定期清洗消毒,无污渍,无异味。

驻人社大楼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卫生标准和负责区域认真打扫,保持环境清洁、空气清新、物品摆放整齐。楼梯、楼道、卫生间、会议室、办公室的卫生必须于每天早晨上班前打扫完毕。

工作人员要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衣着整洁得体,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随手乱画,不在办公场所喧哗聊天影响他人工作,共同保持办公室环境清洁。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各办公室集中进行卫生清理,做到每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特殊情况,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督促本办公室卫生清洁。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狠抓落实。驻人社大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落实重大事故灾害和重要敏感突发事件“1小时内”信息报送要求,切实做到“即接即报、边核边报、阶段续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和处置事故。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狠抓落实,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落实到重点领域的每一个角落。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不断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立查立改”,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自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上报人社局并及时整改。

(三)标本兼治,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依据职责划分要对人社大楼及周边区域全面排查,堵塞消防隐患漏洞,强化消防安全措施,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定期每月底向综合办公室上报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有效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案件,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附件: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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