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经中共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 年第 14 次会议研究,决定石岩等 10 名同志调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石岩调入贺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工作;
马彦江调入贺兰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
叶文青调入贺兰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韩风娟调入贺兰县住建局房产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工作;
柴璐调入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工作;
李思华、刘永成调入贺兰县民政局殡葬服务管理中心工作;
贠晓刚调入贺兰县建筑业管理站工作;
朱海峰调入贺兰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工作;
吴士兵调入贺兰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中心工作。
以上 10 名同志接到通知后于 14 个工作日内到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超过 6 个月未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动资格,将不再办理调动手续。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 7 月 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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