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张晓娟等11人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银人社函〔2025〕92号)精神,同意聘用季茹等3名同志为贺兰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事业编制:季 茹
贺兰县立岗镇事业编制:司瑞庆
贺兰县常信乡事业编制:马思宇
以上3名同志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自2025年10月起计算。请各单位凭此通知办理聘用人员入编增人、工资确定、工资拨付、社保登记等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与所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做好聘用人员试用期间的考核管理工作,试用期满时结合聘用人员现实表现及考核规定作出相应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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