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经中共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2025年第21次会议研究,决定刘静静等4名同志调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刘静静调入贺兰县公路管理段工作;
张怀远调入贺兰县社区警务管理中心工作;
马志燕调入贺兰县公证处工作;
桂静调入贺兰县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工作。
以上4名同志接到通知后于14个工作日内到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超过6个月未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动资格,将不再办理调动手续。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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