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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娟、吴星2名同志工作调动的通知

文 号 贺人社发〔2026〕3号 发布日期 2026-01-2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人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相关单位:

经中共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2026年1次会议研究,决定李娟、吴星2名同志调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李娟由彭阳县水务局调入贺兰县水资源服务中心;

吴星由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调入贺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以上2名同志接到通知后于14个工作日内到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超过6个月未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动资格,将不再办理调动手续。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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