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经中共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2026年第1次会议研究,决定李娟、吴星2名同志调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李娟由彭阳县水务局调入贺兰县水资源服务中心;
吴星由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调入贺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以上2名同志接到通知后于14个工作日内到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超过6个月未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动资格,将不再办理调动手续。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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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贺人社发〔2026〕3号 | 发布日期 | 2026-01-2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人社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责任部门 | 贺兰县人社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相关单位:
经中共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2026年第1次会议研究,决定李娟、吴星2名同志调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李娟由彭阳县水务局调入贺兰县水资源服务中心;
吴星由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调入贺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以上2名同志接到通知后于14个工作日内到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超过6个月未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动资格,将不再办理调动手续。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