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宁人社发〔2023〕20号)、《关于做好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晋级和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3〕51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我局研究审批,现批准县政协办杨丽军等7名同志工勤晋级。
县政协办杨丽军聘用到高级技师岗位;
县人大办孙志军聘用到高级技师岗位;
县人大办郝锦娟聘用到高级技师岗位;
县政协办贾风玲聘用到技师岗位;
县公安局胡凌聘用到技师岗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陆军聘用到技师岗位;
县第三中学高鹏飚聘用到高级工岗位。
以上7名同志聘期自2026年1月起计算,工资待遇从2026年2月执行,请各单位凭此通知办理人员工资确定、工资拨付等手续。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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