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贺兰县人社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区、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工资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培训和管理国家公务员队伍,承担促进就业的责任,指导、监督政府系统人事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管理、考核、建设,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中介准入管理和人事争议仲裁;依法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监督检查职权,组织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贺兰县人社局现有在职行政编制13名、参公管理人员6名,事业编制5名,退休人员6名,政府聘用人员10名,“三支一扶” 8名。内设调解仲裁管理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管理事业中心、医疗保险管理事务中心。
三、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304.27万元,支出预算为304.27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万元,无增减变化。
附:1、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部门预算公开表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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