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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国家安全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122-122/2021-0009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1-16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执行公开 关 键 词 国家安全

根据《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兰县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任务分工方案(试行)>的通知》及《关于切实加强全县国家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对照风险责任分工表的具体内容,紧紧围绕本单位分管领域涉及社会安全领域的相关问题,全面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财政资金配套不到位,致使部分参保群众未能及时领取养老金问题

全县应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18284人,测算共需财政配套资金5.78亿元。截止目前,累计缴费15871人,已配套财政补助资金12895人(其中领取待遇5190人),剩余2976名已缴费人员未进行财政补助。2020年到位财政补助资金0.6亿元,2016年至今累计拨付资金4.78亿元。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易引发群体性上访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调整充实了贺兰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工作职责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印发了《贺兰县2020年农民工工作要点》、《2020年贺兰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要点》、《2020年贺兰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贺兰县关于开展2020年根治欠薪夏季专项执法行动的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责任等具体内容,推动落实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用人单位履行支付主体责任。建立预警机制,针对银川市四季绿农产品有限公司、宁夏成功红黛墨酒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金山分公司等有大规模上访趋势的情况,向县信联办发函进行预警,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和欠薪企业属地的乡镇加强管理,及时协调化解。

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力度,2020年度截止目前,共收缴27个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971.52万元。其中政府类项目19个,共计收缴保证金872.85万元;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3家,涉及金额354.76万元。

三是加强执法检查。会同住建局、公安局、工会、卫健局等部门下发专项检查文件,开展了2020年贺兰县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专项检查行动、建筑工程领域劳动用工及疫情防控专项检查行动。截至目前,共对我县辖区内290家单位进行检查,其中:检查辖区企业230家,建筑施工项目60家,涉及总用工数共计32148人,合同签订29862人,合同签订率95%;社保参加人数20500人,参保率为75%(注:建筑施工单位只参加工伤保险,其他险种未参加,参保率为100%)。其中,检查建筑施工项目60家(其中:新建项目21家,续建项目39家。政府类投资项目7家,社会类投资项目53家)。目前建筑工地已全部检查完毕,期间针对检查结果下发了3期通报,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检查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县(区)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开展互观互检暨明察暗访的初步安排,我局联合住建局下发《关于迎接自治区对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开展互观互检暨明察暗访工作的紧急通知》(贺人社发〔2020〕118号),于9月21日至9月24日对贺兰县学校建设EPC项目、中房悦然居北区、月湖名邸西区二期等14家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并对其中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抄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扣除企业诚信分;对属于银川市诚信承诺企业的相关单位进行上报,建议取消其诚信承诺企业资格。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由人社局牵头,会同县市场监督局组成工作组,自2020年5月27日至6月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共对我县15家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注:有7家劳务派遣公司因疫情影响暂未开工),涉及用工数共计631人,合同签订598人,合同签订率95%;社保参加人数514人,参保率为81%。

四是治理欠薪顽疾。对标《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和2018年国务院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对全县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自查,防止遗漏欠薪案件。2019年以来,我县共接到人社部、自治区转办、督办欠薪案件13件(3件重复件),去重后实有案件11件,涉及人数608人,金额1978.9万元,其中政府投资类2件、社会投资类9件。截至目前,洪广镇洪鑫苑、银新干沟中小河流河道治理、一品中堂、香港力生幸福城、地德人合君临天下水电安装、恒大御景三期39号楼6个项目已化解,涉及农民工235人,金额340万元;贺兰县颐和园商业街、德胜汽配城、万居装饰3个案件县公安局正在协助办理中,涉及农民工193人,金额1196万元;云威新能源汽车厂、宁夏纺织产业示范园区代建山东如意集团10号厂房2个项目,县人民法院正在诉讼审理中,涉及农民工180人,金额443万元。针对7批存在拖欠工资及社保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召开局务会研究相关处罚事宜,并对案件事实成立、证据充分、及处罚额度适当的单位做出行政处罚

五是构建诚信体系。建立诚信激励约束机制,根据银川市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复审和推荐评选工作。2020年截至目前,收到申报诚信承诺企业6家,资格复审8家。依托劳动保障“两网化”,实行欠薪预警报告制度,及时化解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依托劳动保障“两网化”,实行欠薪预警报告制度,及时化解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2020年截止目前,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共采集录入企业有53家用工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录入职工花名册人员信息1426条。

六是加强维权服务。印发了贺兰县学习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方案,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培训、集中宣传、下沉企业建筑工地宣传培训等形式,切实提升《条例》知晓率,发放《条例》宣传彩页、宣传画和宣传手册共计3万余份。联合司法局、住建局、总工会深入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启动了“送条例、进工地、稳就业、保民生”百场普法进工地活动,相继在美林睿府、凤凰华府C区、海德家园三期等5家企业开展了为期9天的普法宣传活动,向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农民工代表重点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民法典》《贺兰县就业创业惠企惠民政策“二十一条”》等与农民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咨询100余人次,并为农民工送去了茶叶、白糖、抽纸、毛巾等慰问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方便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2020年截止目前,宁夏网上信访综合管理平台共受理信访投诉51件、“12345”投诉、咨询件881件、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案件18件、书记信箱信访件3件,均按时回复。

二、存在的问题

(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助资金未到位。2976名已缴费被征地农民未进行财政补助,按照文件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需财政配套资金0.54亿元为2976名已缴费人员配套财政补助资金,建立个人账户,确保已缴费人员利益不受损害。如逾期办理,将不再纳入现行养老保险体系,由各地另行造册、单独建账管理,待遇计发所需资金由各地政府自行承担。如2976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助资金未及时到位,初步测算政府每年将自行承担养老保险待遇3800余万元(不含待遇调整、采暖费、丧葬抚恤金等因素),且资金逐年增加。

(二)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还需进一步加强。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增多,一些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时有发生。建筑领域欠薪案件时有发生,仍有个别建筑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问题,导致建设单位、包工头、农民工之间形成长期“债务链”,欠薪问题化解难度大,恶意讨薪现象时有发生。农民工自我保护观念不强,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在清欠工资专项检查和案件处理中,维权农民工普遍无法提供欠薪证据,调查取证困难。长效常治成效还需进一步提升。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管长远、保长效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协调财政局,积极筹措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助资金。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配套工作。对在社保经办机构已缴费的人员进行配套补助,对未缴费的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动员缴费。由相关乡镇(场)对涉及各自辖区的被征地农民做好安抚工作。

二是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重点,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持续推进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力争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工作总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监管责任落实、重点指标落实、工作配合和工作实效等方面的考核,构筑农民工工资清欠的“防火墙”。加强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紧盯“八率”工作指标,围绕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政府应急周转金、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制度,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夏季专项行动和冬季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欠薪隐患,及时解决欠薪案件。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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