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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122-122/2021-0009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1-26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要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一)线索排查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接到县信访局交办的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信访件17件,已全部办结完毕;县扫黑办交办问题线索11件,已全部核查完毕并向县扫黑办提交了核查报告,2020年度无转办交办线索。

(二)重点领域治理情况。以学习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6〕7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宁政办发〔2016〕65号)精神和《2020年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清单》要求,深入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力度,2018年至今,共收缴399个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8556.7万元。其中政府类项目248个,共计收缴保证金11866.52万元;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89家,涉及金额20656.83万元。其中2020年度截至目前,共收缴27个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971.52万元。其中政府类项目19个,共计收缴保证金872.85万元;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3家,涉及金额354.76万元。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2018年至今,累计对915家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其中检查168家建筑施工项目,涉及总用工数共计63991人(其中含每年重复检查的企业数量)。2020年度先后2次会同住建局、公安局、工会、卫健局等部门下发专项检查文件,开展了2020年贺兰县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专项检查行动、建筑工程领域劳动用工及疫情防控专项检查行动。截至目前,共对我县辖区内290家单位进行检查,其中:检查辖区企业230家,建筑施工项目60家,涉及总用工数共计32148人,合同签订29862人,合同签订率95%;社保参加人数20500人,参保率为75%(注:建筑施工单位只参加工伤保险,其他险种未参加,参保率为100%)。其中,检查建筑施工项目60家(其中:新建项目21家,续建项目39家。政府类投资项目7家,社会类投资项目53家)。目前建筑工地已全部检查完毕,期间针对检查结果下发了3期通报,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检查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县(区)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开展互观互检暨明察暗访的初步安排,我局联合住建局下发《关于迎接自治区对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开展互观互检暨明察暗访工作的紧急通知》(贺人社发〔2020〕118号),于9月21日至9月24日对贺兰县学校建设EPC项目、中房悦然居北区、月湖名邸西区二期等14家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并对其中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抄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扣除企业诚信分;对属于银川市诚信承诺企业的相关单位进行上报,建议取消其诚信承诺企业资格。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由人社局牵头,会同县市场监督局组成工作组,自2020年5月27日至6月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共对我县15家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注:有7家劳务派遣公司因疫情影响暂未开工),涉及用工数共计631人,合同签订598人,合同签订率95%;社保参加人数514人,参保率为81%。

三是治理欠薪顽疾。对标《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和2018年国务院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对全县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自查,防止遗漏欠薪案件。2019年以来,我县共接到人社部、自治区转办、督办欠薪案件13件(3件重复件),去重后实有案件11件,涉及人数608人,金额1978.9万元,其中政府投资类2件、社会投资类9件。截至目前,洪广镇洪鑫苑、银新干沟中小河流河道治理、一品中堂、香港力生幸福城、地德人合君临天下水电安装、恒大御景三期39号楼6个项目已化解,涉及农民工235人,金额340万元;贺兰县颐和园商业街、德胜汽配城、万居装饰3个案件县公安局正在协助办理中,涉及农民工193人,金额1196万元;云威新能源汽车厂、宁夏纺织产业示范园区代建山东如意集团10号厂房2个项目,县人民法院正在诉讼审理中,涉及农民工180人,金额443万元。针对7批存在拖欠工资及社保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召开局务会研究相关处罚事宜,并对案件事实成立、证据充分、及处罚额度适当的单位做出行政处罚

四是构建诚信体系。建立诚信激励约束机制,根据银川市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复审和推荐评选工作。2018年,对宁夏上陵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宁夏百瑞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爱里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诚信示范单位进行宣传,对宁夏坤泰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凯龙钢结构有限公司、宁夏荣之桓门窗有限公司等16家严重失信的违法单位及典型案件向社会予以曝光。2020年截至目前,收到申报诚信承诺企业6家,资格复审8家。依托劳动保障“两网化”,实行欠薪预警报告制度,及时化解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依托劳动保障“两网化”,实行欠薪预警报告制度,及时化解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2018年至今,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共采集录入1299家用工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采集录入企业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信息25362条。2020年截至目前,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共采集录入企业有53家用工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录入职工花名册人员信息1426条。

五是加强维权服务。印发了贺兰县学习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方案,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培训、集中宣传、下沉企业建筑工地宣传培训等形式,切实提升《条例》知晓率,发放《条例》宣传彩页、宣传画和宣传手册共计3万余份。联合司法局、住建局、总工会深入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启动了“送条例、进工地、稳就业、保民生”百场普法进工地活动,相继在美林睿府、凤凰华府C区、海德家园三期等5家企业开展了为期9天的普法宣传活动,向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农民工代表重点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民法典》《贺兰县就业创业惠企惠民政策“二十一条”》等与农民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咨询100余人次,并为农民工送去了茶叶、白糖、抽纸、毛巾等慰问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方便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2018年至今,回复来自县督办、信访局、“12345”信访专线的各类信访件共2484件;2020年截至目前,宁夏网上信访综合管理平台共受理信访投诉51件、“12345”投诉、咨询件881件、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案件18件、书记信箱信访件3件,均按时回复。

(三)行业领域制度机制建设情况。调整充实了贺兰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工作职责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印发了《贺兰县2020年农民工工作要点》、《2020年贺兰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要点》、《2020年贺兰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贺兰县关于开展2020年根治欠薪夏季专项执法行动的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责任等具体内容,推动落实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用人单位履行支付主体责任。建立预警机制,针对银川市四季绿农产品有限公司、宁夏成功红黛墨酒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金山分公司等有大规模上访趋势的情况,向县信联办发函进行预警,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和欠薪企业属地的乡镇加强管理,及时协调化解。

(四)亮点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荣获“2019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突出成绩单位”荣誉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还需进一步加强。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增多,一些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时有发生。建筑领域欠薪案件时有发生,仍有个别建筑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问题,导致建设单位、包工头、农民工之间形成长期“债务链”,欠薪问题化解难度大,恶意讨薪现象时有发生。农民工自我保护观念不强,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在清欠工资专项检查和案件处理中,维权农民工普遍无法提供欠薪证据,调查取证困难。二是长效常治成效还需进一步提升。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管长远、保长效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制作展板、标牌,悬挂标语、公布举报电话;利用户外大屏持续播放扫黑除恶有关视频影像、口号标语等;利用招聘会、培训会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多渠道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二)全面开展“六清”行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开展“行业清源”行动。一是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紧盯“八率”工作指标,围绕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政府应急周转金、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制度,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工资支付行为。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各类用工企业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对拒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的企业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加快推进工资支付监控信息化建设,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全过程动态监控。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各环节管理,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案件,加强分析研判和动态监管,及时防范化解欠薪风险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欠薪的行业为重点,以遏制新欠为目标,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全面排查欠薪隐患。三是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全面加强工资支付信用体系建设,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认定、公示、推送、惩戒等管理程序,积极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严格执行《宁夏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坚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开工许可的准入门槛,把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列入“黑名单”制度作为惩治欠薪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对欠薪失信企业在开工许可、资质审核、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四是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执法方式,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非法讨薪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依法及时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及时审判,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调裁审衔接,依法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提高裁决效率。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充实力量、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效有序运转。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检查、线索移交、通报整改等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铲除黑恶势力在人社领域的滋生土壤。

(四)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及时通报掌握情况。对重视不够、工作不主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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