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贺兰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结合实际,强化三方面工作,全面加大禁止使用童工执法力度。严查童工问题,依法依规从重处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核实使用童工之后,当场依法依规责令用工单位结清当月工资,并尽快安排童工回家。情节严重的,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注重宣贯教育,提升依法用工意识。执法人员在日常督查及专项检查过程中,注重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适时对雇佣方及童工监护人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学习法律条文,认识违法严重后果,以案说法,不断提高用工单位法治意识。在日常检查中,要求企业建立健全保护未成年工及禁止使用童工工作台账,经常查,查经常,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从源头解决使用童工问题,坚决防止发生使用童工的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构筑齐抓共管合力。要求执法人员经常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对禁止使用童工法律知识熟记于心、熟用于行,全面提升监察能力和水平,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工作实行全方面、全过程跟踪监管;注重加强与社保中心、就业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构筑工作合力,加强综合治理,提升执法效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好、保障好。
1-8月份,共受理使用童工投诉9件,其中:8件投诉案件有使用16-18岁未成年工的情况,用工环境均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1件投诉案件中有使用2名15岁童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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