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填写受理案件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等各类仲裁法律文书。
二、负责案件庭审记录工作。
三、负责立案后各类法律文书的送达,结案后案卷整理归档工作。
四、负责案卷卷宗的移送、借阅及返回时的接收与核对、登记工作。
五、负责月、季、年度各类统计报表填报、分析和数据备案工作。
六、负责上级下发各类文件的接收、登记、送负责人传阅、返回、归档工作。
七、负责案件证据的签收、入卷、保管等工作。
八、完成仲裁员指派的其他工作。
九、完成仲裁委员会、仲裁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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