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以来,我县建筑工地相继开工,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创新监察执法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为农民工维权创建了有效保障。
(一)实行重点行业重点监管。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对用工单位实行行业动态管理,对重点行业和失信单位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增加监察执法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二)突出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一是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用工单位要建立农民工名册,记载姓名、身份证号、工种、进场时间、离场时间等情况;二是实行维权告知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在出现严重拖欠工资问题项目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或“未缴纳工资保障金提示牌”;三是推行工程款中工资支付单列制度,探索实名发放“一卡通”制度,开发单位要实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拨付工程款时,将农民工工资单列并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工单位要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记载姓名、身份证号码、支付时间、工种、单价、工程量、应付金额、实付金额、本人签字等。
(三)积极开展劳动保障诚信评价暨书面审查工作。完善用人单位“红榜”制度,将书面审查与诚信等级评价有效结合,对诚信示范单位大力宣传,对严重失信的违法单位及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四)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采取与相关部门联合检查行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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