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预防为主、着重调解、调裁结合、阳光仲裁”的方针,正确对待群众诉求,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
一是积极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今年以来,贺兰仲裁委员会线下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8件,线上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受理15件,接待群众上千余人,及时有效办理化解群众维权危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得处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一定力量。
二是坚持繁简分流、裁调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多元化化解诉求。对于简易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处、快调;对于有调解需求的当事人先以调为主,做好受理前、案前、案中、案后调解;对于调解不成或双方就事实争议较大的,尽快为当事人组织开庭,介绍仲裁裁决程序,所有案件都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提高办案效率,为申请人缩短维权时间。
三是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截至目前,全县8个乡镇场(街道)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街道办所辖11个社区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由于企业人员流动性强,为更好发挥企业调解组织在维护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性,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多家单位进行劳动用工管理专项检查,仲裁院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企业了解调解组织建设情况,更新调解组织信息,宣传讲解涉及劳动争议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将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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