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贺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深入为主”的工作总基调,2023年1月以来仲裁院已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0起,2022年全年仲裁案件调解率达到63.6%以上,累计追回追缴劳动权益经济标的1255.27万余元。在工作中我院充分发挥调解仲裁专业性、基础性和准司法性的优势,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积极推行先行调解制度。案前提供政策咨询,案中强化仲裁庭调解,推行“庭前听诉调、庭中释法调、庭后坚持调”的调解方式,将调解贯穿仲裁程序始终。及时进行双向沟通,争取劳动者与企业尽快达成调解意向,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针对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设立农民工工资处理绿色通道,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
建立健全线上调解仲裁服务平台。仲裁院积极响应“互联网+”的工作部署要求,着力提升“互联网+调解仲裁”的线上服务工作质效,做到全面了解群众需求在前,“释法释规”为重,加强调解仲裁全流程引导,不断提高调解仲裁公共服务能力。
规范企业用工,指导建立企业调解组织。企业基层调解组织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桥梁,是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双赢的载体。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断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规范建设,切实发挥企业调解组织为企业和劳动者服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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