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关要求,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有效加强新就业形态企业综合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21〕 56号)、宁夏人社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4〕9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形成本指南,供新就业形态企业参考。
一、劳动用工
新业态企业劳动用工分为劳动合同用工、劳务派遣(外包)用工、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用工以及自由从业。
(一)劳动合同用工
企业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务派遣(外包)用工
1.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新业态企业作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2.对采取外包、承揽、加盟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受到损害的,与劳动者构成劳动关系的企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用工
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主要依托平台从事劳动、获得劳动报酬,工作有较强自主性,能自由安排工作时间,但其上线提供劳动过程受企业管理,遵守平台确定算法、劳动规则,或者为企业提供临时性、零散性、短期性劳务服务的劳动用工。
企业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
协议应当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条款:
1.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入、退出平台规则;
3.平台订单分配规则,包括订单分配的基本原则、订单优先分配或差别性分配规则等;
4.劳动报酬支付规则,包括计件单价及确定因素,抽成比例及确定因素,报酬构成及支付周期、支付方式等;
5.工作时间和休息规则,包括任务完成时限要求及其确定依据和主要影响因素等,为防止疲劳对每日(或周/月)累计最长工作时间、停止推送订单休息等限制性规定;
6.奖惩规则,包括服务要求和规范,考核制度,奖励和惩戒的情形、方式、标准,劳动者的申诉渠道和企业处理申诉的程序、结果反馈方式等;
7.其他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则。
(四)自由从业者
自由从业的劳动者指劳动者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自由从业者与企业是民事法律关系。
二、劳动报酬
企业与工会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平等协商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规则,明确劳动定额标准、抽成比例、计件单价、劳动报酬支付周期、考核办法等,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劳动获得合理劳动报酬。
企业要以货币形式将劳动报酬支付给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劳动合同用工企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适用劳动者实际工作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三、工时和劳动定额
企业要制定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办法,科学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发挥数据技术优势,合理管控劳动者在线工作时长,对连续工作超过4小时的,应设置不少于20分钟的工间休息时间。合理确定劳动定额,使本企业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四、劳动保护
1.女职工权益保障方面:企业应采取优化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等措施,确保怀孕7个月以上或者在哺乳期内的女职工,每天工作时长不超过8小时, 不进行夜班劳动, 怀孕女职工不进行35℃以上高温天气的室外露天作业。产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未成年工权益保障方面:企业对提供临时性、零散性、短期性服务的劳动者进行身份信息查核及留存,从工作起始日期起计算,劳动者年龄≧16周岁。
五、社会保险
符合确立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以及自由从业的,企业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也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附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一业一查”联合检查指引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