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治区为我县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50名,服务期限为2年。根据自治区、银川市的有关政策要求,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管理工作,现就刘昊男等补录的20名2017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签定协议
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要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服务单位用人管理协议》(一式两份),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签定《宁夏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一式三份),明确双方的职责。协议一经签定,一般不得变更服务单位。
二、加强岗位培训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后,各用人单位要对其进行业务培训,采取传帮带的方式,指定具有丰富经验的同志对其进行帮助指导,使其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发挥作用。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
三、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各用人单位要按照要求落实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岗位、安全、健康、卫生等工作条件,帮助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并按规定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三支一扶”毕业生的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日常考勤按月上报人社局。凡请假5天以上的,须填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请销假登记表》,经服务单位同意并报人社局审批。考核按年度进行,高校毕业生要认真填写《自治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期满)考核登记表》,并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各用人单位要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全面考核,初步确定考核等次,报人社局审核,最终确定考核等次。
四、加强沟通协调
各用人单位要加强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之间的沟通,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和学习。同时,要始终保持与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之间的动态联系,以便全面了解掌握其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妥善帮助解决他们所遇到的问题,确保他们安全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热情。
五、加强监督检查
服务期间,服务单位根据服务人员工作情况,于每月25日将《“三支一扶”毕业生考勤统计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每月生活补贴发放依据,县人社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对 “三支一扶”毕业生的管理工作情况定期予以监督检查,对其中不能胜任工作,表现欠佳的人员视其改进情况作必要的调整处理。
联系人:徐嘉慧 联系电话:8066510
附件: 1、2017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分配名单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勤统计表》
3、《“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请销假登记表》
4、《服务单位用人管理协议》
5、《宁夏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