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报来王军等同志退休报告收悉,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1995〕113号、宁政办发〔2006〕126号、宁人劳险字〔1996〕176号文件规定,经研究:
同意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王军、刘玉霞、杨慧敏、杨艳红、吴金平、王平花、康永霞、邢春花、王仁国、张桂琳、张月琴、马爱玲、胡学琴、庞丽华,宁夏康洁为民环卫工程有限公司贺兰分公司孙月芹,宁夏汽车大世界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彪,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司彩丽,宁夏二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贺兰分公司李金凤、张俊慧、徐金凤,贺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马凤梅、孙月霞,宁夏汇丰农资有限公司许瑞,银川安格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赵玲,贺兰县人民武装部宋学琴,宁夏家家食用油有限公司吴平,贺兰县总工会贺秀萍,宁夏大世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吴风玲,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贺兰县供电公司芮军,百瑞源枸杞股份有限公司董英兰,贺兰县回民高级中学马金凤,宁夏银川盛世天河图形设计有限公司陈淑芳等三十二名同志退休。
以上同志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核定并发放,从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0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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