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2006〕138号、国办发〔2018〕112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杨萍等4名同志退休。
杨萍(贺兰县回民小学);白永春(贺兰县立岗镇民乐回民小学);
范雪琴(贺兰第一小学);徐卫东(贺兰县第四中学)
以上4名同志的退休费,具体执行标准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进行核算,从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0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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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122-122/2020-00021 | 文 号 | 贺人社发〔2020〕31号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人社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人事人才管理 |
所属"五公开" | 决策公开 | 关 键 词 | 退休批复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2006〕138号、国办发〔2018〕112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杨萍等4名同志退休。
杨萍(贺兰县回民小学);白永春(贺兰县立岗镇民乐回民小学);
范雪琴(贺兰第一小学);徐卫东(贺兰县第四中学)
以上4名同志的退休费,具体执行标准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进行核算,从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0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