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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秀萍等五名同志退休的批复

索引号 640122-122/2021-00369 文 号 贺人社发〔2021〕88号 发布日期 2021-06-16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人事人才管理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退休批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2006〕138号、国办发〔2018〕112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张秀萍等5名同志退休。

张秀萍(贺兰县第一中学);胡瑞娟(贺兰县五星小学);

邹辉(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井树银(贺兰县第四中学);付军(贺兰县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从2021年7月1日起,以上5名同志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算退休费执行标准。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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