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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人才引进及培育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22/2021-00560 文 号 贺人社发〔2021〕133号 发布日期 2021-09-02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人事人才管理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人才引进及培育补助申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根据《关于加强招才引智工作的意见(试行)》(贺党发〔2015〕42号)精神和人才工作任务分工,现就开展贺兰县2021年人才引进及培育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1.企、事业单位2020年新取得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2020年获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

2.2020年引进具有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的企、事业单位;2020年引进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等级高技能人才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1.企、事业单位2020年取得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每人分别一次性补助2000元、1000元;企业2020年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每人分别一次性补助1000元、800元、500元、300元。

2.引进具有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分别按照每人10000元、8000元标准补助企、事业单位;引进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等级证书技能人才分别按照每人10000元、5000元、3000元标准补助企业。

三、补贴条件

1.我县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取得相应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2.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并在企业工作满1年。

四、提供材料

(一)新取得高级职称证书及高技能等级证书的,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申报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人员申报提供在我县工作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提供单位主要领导人签字盖章的情况说明;

3.《贺兰县2020年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信息表》(附件1)。

(二)新引进的高级职称及高技能人才,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申报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人在我县企、事业单位工作所签订的合同,单位情况说明,一年工资流水及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3.《贺兰县2020年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信息表》(附件2);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退回,复印件一律由申报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上述所需材料均一式三份报送人社局411室。

五、有关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补助资金由工作单位统一组织申报,申报人员统一提供本人的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账号,确定账号准确无误。

2.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须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退休人员及2020年以前取得职称未申报补助资金的不予受理。

3.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贺兰县人社局411室,超过时间将不予受理。

4.请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文广局、就业中心、工业园区、各乡镇场积极配合,广泛宣传。

联系人:白云迪

联系电话:0951-8537387


附件:1.贺兰县2020年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信息表

     2.贺兰县2020年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信息表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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