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2006〕138号、国办发〔2018〕112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白煜蓉等10名同志于2021年10月份退休。
白煜蓉(贺兰县自然资源局);李艳琴(贺兰县人民医院);
李淑华(贺兰县第二中学);席文孝(贺兰县第二中学);
庞桂玲(贺兰县幼儿园);王玉玲(贺兰县第一中学);
刘丽(贺兰县回民小学);刘桂霞(贺兰县第一小学);
郭瑞华(贺兰县高级回民中学);李冬梅(贺兰县金贵镇银光小学)
从2021年11月1日起,以上10名同志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算退休待遇。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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