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发〔2008〕42号、民发〔2007〕64号、宁人发〔2007〕160号等文件规定,你单位报来李月芹等11名同志的抚恤金发放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发给李月芹同志(贺兰县第一小学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53166元,从2022年3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2.发给安伏林同志(贺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退休职工,汉族,火葬)一次性抚恤金73357元,从2022年3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3.发给赵宁同志(贺兰县暖泉农场小学在职职工,汉族,火葬)一次性抚恤金135040元,从2022年2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4.发给陶文寿同志(贺兰县委党校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67332元,从2021年11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5.发给欧尚武同志(贺兰县洪广镇欣荣小学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47264元,从2022年3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6.发给樊进孝同志(贺兰县农业农村局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50106元,从2022年2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7.发给时香梅同志(贺兰县铁西小学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64628元,从2022年2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8.发给沈培涛同志(贺兰县金贵镇潘昶小学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74951元,从2022年4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9.发给雷淑霞同志(贺兰县人民医院退休职工,汉族,火葬)一次性抚恤金50151元,从2022年3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10.发给褚建帮同志(贺兰县金贵镇潘昶小学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71439元,从2022年4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11.发给蒋山同志(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53302元,从2022年4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