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2006〕138号、国办发〔2018〕112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张治林等4名同志于2022年7月份退休。
张治林(贺兰县供销社);唐臻荣(贺兰县第四中学);
路巧玲(贺兰县第一中学);王生贵(贺兰县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从2022年8月1日起,以上4名同志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算退休待遇。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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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640122010103345L/2022-00277 | 文 号 | 贺人社发〔2022〕86号 | 发布日期 | 2022-08-23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人社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人事人才管理 |
关 键 词 | 退休批复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2006〕138号、国办发〔2018〕112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张治林等4名同志于2022年7月份退休。
张治林(贺兰县供销社);唐臻荣(贺兰县第四中学);
路巧玲(贺兰县第一中学);王生贵(贺兰县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从2022年8月1日起,以上4名同志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算退休待遇。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