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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莲舫等两名离休干部病故后抚恤金、 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的的批复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345L/2023-00091 文 号 贺人社发〔2023〕20号 发布日期 2023-02-20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人事人才管理
关 键 词 抚恤金、 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批复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发〔2008〕42号、宁人劳发〔2000〕058号、民发〔2007〕64号、民发〔2011〕192号、宁人社发〔2007〕144号、宁人社发〔2022〕143号等文件规定,你单位报来徐莲舫等2名离休干部的抚恤金、丧葬费等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发给徐莲舫(贺兰县幼儿园离休干部,汉族,火葬)一次性抚恤金240064元,丧葬费27360元,从2022年3月1日起停止发放离退休工资待遇。

2.发给李银华(贺兰县卫生健康局离休干部,汉族,火葬)一次性抚恤金269464元,丧葬费27360元。其配偶唐秀琼可继续领取李银华三个月原离休工资,从2023年2月1日起执行。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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