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报来顾建明等同志退休报告收悉,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1995〕11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顾建明、郭艳霞、姜美伦、李爱琴、柳小玲、牛东伟、王玉玲、吴淑萍、袁昕、张佑倩,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冉红梅、孙自红、王麦黄、谢凤萍、杨金霞、张艳君、赵芳,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孟建宁、岳怀仁,银川市辉恒家私制造有限公司陈荷女,宁夏家家食用油有限公司陈秀花,贺兰县中通吉运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丁侠,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董金萍,贺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窦建忠,宁夏华夏阳光壹康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霞,贺兰县永泰热力有限公司何玉,宁夏昊阳热力有限公司胡桂玲,贺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季学琴,贺兰县银河西路雄风管业店李金风,银川一方玻璃棉有限公司刘冬菊,宁夏鑫翔辉玻璃有限公司刘玉萍,宁夏未来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罗秀娟,宁夏三鑫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马建林,宁夏宏兴无纺制品有限公司孙燕玲,宁夏昊合酒业有限公司时银花,宁夏梓锐通商贸有限公司孙玉芳,宁夏百新热力有限公司王梅,银川昊宇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熊英,贺兰县立岗镇立岗小学俞杰,远大中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翟武生,宁夏广银米业有限公司张学文等四十一名同志退休。
以上四十一名同志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定并发放,从二〇二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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