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刘占国等8名同志于2024年8月份退休。
刘占国(贺兰县水务局) 何金宝(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陶宽福(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赵纲(贺兰县第一中学)
吴奋勤(贺兰县第一中学) 安淑萍(贺兰县第一中学)
孙玲(贺兰县第三小学) 付丽娟(贺兰县第四小学)
从2024年9月1日起,以上8名同志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算退休待遇。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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