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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震等十一名同志退休的批复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345L/2025-00096 文 号 贺人社发〔2025〕21号 发布日期 2025-03-24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人事人才管理
关 键 词 退休批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宁人社函〔2025〕1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黄震等11名同志于2025年3月份退休。

  (贺兰县委办公室)   方晓龙(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魏军平(贺兰县水务局)     石长龙(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彭晓华(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李春红(贺兰县第四中学)      

吴金玲(贺兰县第五小学)   马成玉(贺兰县第六小学)

郭春霞(贺兰县实验小学)   吴淑兰(贺兰县德胜实验小学)

张惠萍(贺兰县幼儿园)  

2025年4月1日起,以上11名同志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算退休待遇。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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