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业务工作>人事人才管理

关于李平等七名同志退休的批复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345L/2025-00109 文 号 贺人社发〔2025〕31号 发布日期 2025-05-07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人事人才管理
关 键 词 退休批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宁人社函〔2025〕1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李平等7名同志于2025年4月份退休。

李  平(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蔡学斌(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李盟武(贺兰县人民医院)    历春花(贺兰县中医医院)

何月霞(贺兰县实验小学)    苏国伟(贺兰县立岗镇立岗小学)

王惠霞(贺兰县第四中学)  

从2025年5月1日起,以上7名同志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算退休待遇。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