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贺兰县社保中心始终把学习党史同解决民生问题相结合,立足社保“为群众办实事”,切实解决好参保职工因病提前退休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并且缴费满15年的,可申请因病办理提前退休。贺兰县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着力做好协调衔接,切实保障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2021年1至7月,对18名符合病退条件的参保人员已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月增发养老金26111.95元,让群众切身感受党和国家的关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