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社保中心>信息公开目录>工作总结

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1年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122-165/2021-0002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6-28
发布机构 贺兰县社保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贺兰县政务公开办要求,贺兰县社保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部署,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

贺兰县社保中心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面提升社保服务效能、打造阳光社保的重要抓手,摆在重要位置。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建立了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股室按工作职责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方式、要求。厘清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和任务,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沟通联系报送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增强干部职工抓落实的责任意识。

二、规范运行,从严审查公开发布内容

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银川市网络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贺党网办发〔2020〕1号)要求,建立内部信息发布审校流程,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按照采编人员一审校、责任编辑二审校、分管领导三审校的审校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用语规范、表述恰当、格式准确。严格遵循保密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重点做好涉及群众利益和社会发展的社保信息主动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保密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深入推进门户网站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进社保基金管理、财政预决算等社会高度关注事项的公开。二是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将社会保险所需资料、时限要求、办事程序等信息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同时新增拟办理退休人员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截至2021年6月24日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5条,微博公开信息575条。三是制定服务指南和公共服务项目。社保中心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制定服务事项包括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保险费申报核定、待遇支付、稽核、社会保障卡管理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主动的公开,同时制定了社会保险工作指南,放置于每个服务窗口。并且随时根据政策和服务人群需求更新。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2021年,社保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制度执行不严格、对政策的解读不够、信息空隙时间较长等问题。

(二)工作计划。一是加大部门动态信息的报送力度,争取第一时间向群众发布我中心最新信息,进一步做好便民化服务。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做好与区市对接工作,对于一些政策性较强、群众比较关注、社会比较敏感的热点问题、政策法规以及办事程序,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和政务公开审批,通过后全部及时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意识,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形式规模化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稳步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应保尽保。

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6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