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目录>工作总结

贺兰县社保中心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12640122454240682P/2023-0002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7-07
发布机构 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工作总结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社保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锚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五个示范县”奋斗目标,以“四强”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促进应保尽保为主线,以维护基金安全为重点,推动全县社会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

(一)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截至5月底,我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3552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9.8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61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8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588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9.51%;失业保险参保4062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6%;工伤保险参保6127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13%。为全县3280名困难人群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42.64万元,为167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村干部发放养老保险补贴60.98万元。

(二)按时足额发放待遇。今年1至6月,我县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共计41746人,发放养老金3.36亿元。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调增基础养老金10元,调整后达到了每人每月280元,居全区较高水平。上半年为366人次发放工伤待遇 684.43万元

(三)惠企政策成效显著。督促29家企业缴清缓缴社保费用610.05万元,完成缓缴总额的90.4%;实施社保降费政策,为全县参保单位及个人累计减负1.1亿元,受益企业及单位达4012家;落实“四保两稳一促”工作,对新业态从业者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费用的3家用人单位给予补贴7636.15元;完成美洁纸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清偿工作,清偿金额2369万元,涉及1045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基金风险防控到位。上半年组织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学习10次,举办6期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专题培训。开展内控监督检查3次,复核疑点数据90条,加强日常经办权限管理,规避经办风险。联合劳动监察局实地稽核注册单位61家,下发《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9份。对12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开展事前稽核,从源头上杜绝了基金支付风险。追回各类违规冒领基金6.94万元。  

(五)经办能力不断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一卡办,实施社保经办服务“好差评”。持续深化社银合作,织密线下社保服务网络,目前发卡量达到23.08万张,电子社保卡签发量占实体卡发卡量117%。充分发挥65名兼职协办员作用,确保社保服务送到家。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缴困难。一是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缴费基数下限较高,导致一部分人员被迫中断缴费。另外,受疫情和市场经济体制影响,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缴费基数增长较快,缴费能力下降。同时,参保单位网上申报,不同程度存在漏报、瞒报、拖欠费用等问题,清欠力度不够,导致养老保险征缴困难,待遇支付压力大。

(二)人社一体化系统功能亟待完善。社会保险工作的推进,有赖于及时、精准、详实的统计数据,而目前一体化系统统计功能缺失,经办机构难以掌握整体情况,业务提供基金预算相关数据时不够准确、全面,对社保各项工作开展造成很大影响。

(三)工伤保险收不抵支,协议机构缺乏有效监管。受工伤保险扩面难度增加、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不断提高、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等影响,工伤保险基金出现收不抵支问题。另外,社保部门缺乏医学专业人员,对医疗协议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够,存在一定的基金支付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

(一)坚持把宣传动员、引导参保作为工作重点,多措并举推进新兴产业、新业态、非公经济组织等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保缴费。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落实好中小微企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落实好特殊人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确保应代尽代,应保尽保。

(二)落实好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伤待遇调整确定、特殊人群养老保险代缴、社保降费和缓缴等政策,保障群众基本权益。

(三)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定期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常态化开展基金警示教育。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和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开展社保数据稽核,实地稽核达率20%以上。加大对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待遇资格认证。严格落实经办要情上报制度,防范打击欺诈冒领社保基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强化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做好运行监测,确保基金安全。

(四)加强经办队伍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建设,续推进社保经办“放管服”改革,大力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全面实施综合柜员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确保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