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备耕时节前夕,为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市场监管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保农耕促发展的“红盾护农行动”,现第一阶段集中整治行动已经结束,成效显著。
一、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性消费环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各种媒介,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执法干部下基层、进乡镇、进农村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维权意识,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增强广大农资经营者的法治观念和自律意识。并将三月份定为“农资宣传月”,借助3.15消费维权活动,进一步扩大农资打假宣传的广度,为“红盾护农行动”营造一个良好的开展氛围。
二、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管,净化农资商品交易市场。依托各市场监管所网格化监管模式,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县局对基层监管所强化督查,不断夯实监管基础,保证监管效果;有计划地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加强对抽检结果的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尤其加强农资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检,促进源头质量管控。
三、加强农资广告监管,严格监控农资宣传行为。督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严格执行广告审查标准,严格查验广告证明文件,完善承接登记、审查复审和档案管理等广告经营管理制度,杜绝发布虚假违法农资广告。对发布违法广告或不具备资质条件、设计制作代理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经营者,坚决查处取缔。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和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的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发布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农资商品广告和利用广告对农资产品的质量、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种子、肥料、农药广告含有质量、功效、安全性等做虚假广告以及其他违反广告法律规定内容的,立即停止发布,坚决予以查处。
四、依托信用监管提高诚信经营水平。一是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诚信经营责任意识,按照《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农资经营者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二是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依托企业征信系统,努力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引导市场主体充分认识信用状况对自身发展的关键作用,使农资经营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切实落实农资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责任。
五、加强相关部门间联动、提高整体执法效果。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建立长效联合行动机制,实现联合宣传、联合执法、信息互通,形成执法合力,提升整体执法效果。全面规范经营行为,做到教育一批、处理一批、淘汰一批,进一步净化农资商品交易市场环境。
自今年二月以来,共检查农资经营户140余户/次,参加为期一个月的相关部门农资联合打假行动1次,组织现场宣传活动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抽检农资生产企业2家,抽检产品4个批/次,查扣过期农药69袋(瓶),现场规范“一账通”问题经营户9户,拆除违法广告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