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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场内机动车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8-04-2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贺兰县安委会关于《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通报》中通报的情况,市场监管局特设科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问题企业的“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情况。检查场内机动车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管理、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使用单位是否制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相关制度是否健全等情况。共检查两家企业的3台场内机动车,三台场内机动车均未检验未注册,操作人员无上岗证,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培训计划都不健全。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对在用3台叉车进行查封,并要求两家企业接受调查。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督促场内机动车使用单位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杜绝投入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场内机动车辆,确保场内机动车使用“零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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