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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4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银川市义恒和电缆桥架有限公司: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部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宁市监办发〔2021〕11号),2021年4月28日,本局联合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对你单位生产的电缆桥架(号型/规格:XQJ200×100;生产日期或批号:2021-04)、镀锌电缆桥架(号型/规格:XQJ200×150;生产日期或批号:2021-04)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电缆桥架的标志与铭牌、板材厚度和镀锌电缆桥架的标志与铭牌、表面防护层厚度、尺寸精度不符合JB/T10216-2013《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标准要求(详见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21010220、No:21010221)。

2021年7月16日起,本局多次致电你公司的生产负责人陈海龙、法定代表人庞爱武领取检验报告,至今未来领取。

2021年8月2日,本局去你公司送达检验报告,你公司无负责人签收,执法人员以手机短信催告陈海龙领取检验报告,至今未来领取。

2021年8月27日,本局再次去你公司送达检验报告,你公司已搬离注册经营场所,迁移新址不明。执法人员致电陈海龙、庞爱武,均拒绝领取检验报告、拒绝告知新址,执法人员以手机短信催告庞爱武领取检验报告,至今未来领取。

2021年9月10日,本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给你公司邮寄送达检验报告,被退回,退回原因:1.原地查无此人;2.迁移新址不明;3.用户拒收。

因你公司迁移新址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检验报告、关于检验结果的提示,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检验报告、关于检验结果的提示,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高升、崔万春;联系电话:0951-8081700;

地址: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创业东路5号)A幢804室。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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