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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王振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1、当事人:王振学60岁,文化程度:大学,汉族,身份证号码:532331********0912。本局于202313日作出“贺市监处罚〔20232”《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处以罚款贰元整(¥2000元)

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此处罚决定书,本局于202314日向你邮寄送达此处罚决定书,因你联系不上,现特公告送达此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即视为送达。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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