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检测报告,该不合格样品已核查处置完毕,现将核查处置结果公示如下:
贺兰县麻滋味麻辣烫店使用的小碗(复用自消毒餐饮具),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AMJC/20250813371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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