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刘会元,女,50岁,汉族,身份证号码:640321********0583,联系方式:1779552****;
2、当事人:钱红如,女,47岁,汉族,身份证号码:622426********2027,联系方式:1560942****;
3、当事人:徐生平,男,47岁,汉族,身份证号码:630121********0515,联系方式:1816901****;
因贺兰县财政局对原非税收入专户子账户注销,为确保你们能正常缴纳罚款,现将贺兰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户信息变更如下:
停用原账户信息:
户名:贺兰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贺兰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5001323200017-0003。
变更后的新账号信息:
户名:贺兰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贺兰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5001323200017。
由于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此通知,本局向你们邮寄送达此通知,因你们拒收,无法邮寄送达,现特公告送达此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 贺兰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户信息变更的通知(刘会元);
2. 贺兰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户信息变更的通知(钱红如);
3. 贺兰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户信息变更的通知(徐生平)。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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