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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季度应急管理工作总结暨第四季度突发事件预防预测分析报告》的报告

文 号 贺市监市字〔2018〕150号 发布日期 2018-09-3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一、第三季度应急管理工作总结

第三季度突发事件较多,山洪、动物疫病等接连发生,应急管理形势比较严峻。为做好第三季度的突发事件预防工作,我局上下统一思想,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严格遵守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快报制度、24小时开机制度和工作督察制度。全局干部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狠抓对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市场交易安全、网络舆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确保我局监管领域的安全稳定。 

(一)加大餐饮户监管力度,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小餐饮、小作坊及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强化农村自办家宴备案。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为9个食品安全检测室购买检测试剂,更新老旧设备,为5个乡镇监管所配备冰箱等重点实验室检测基本设备。抽检食用农产品240批次,“三小”120批次,完成率为100%。 

(二)强化药品市场监管,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一是进一步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27人次,检查零售药店171家次、诊所67家次,村卫生室72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4份,行政约谈25家药品经营企业及11家医疗机构负责人,现场规范企业47家,立案10起,结案10起,罚没款74040.75元。二是对全县1家疫苗分发单位和25家疫苗接种单位,开展疫苗流通使用环节全面监督检查。三是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21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42份。 进一步规范了市场流通秩序。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以抓好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防止、减少事故、遏制重大事故为目标。重查排、抓监管、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各项安全监察制度的落实。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1家,对发现问题的单位下达指令书11份,限期整改。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安全保障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危险化学品单位32家,发现安全隐患1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7份,责令停止生产整改,现已整改;检查加气站14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2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检查27131部电梯,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1份,2家企业正在整改中,其他现已全部整改。排查起重设备43台,叉车27台。对未检验未注册的起重设备使用单位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未经检验的设备停止运行,尽快完成检验注册。 

(四)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三季度,共捣毁传销窝点88个,遣散人员337名,查办案件60起,罚没款8.3万元。 

二、对第四季度突发事件预防预测分析 

第四季度的安全风险依然很严峻,天干物燥火灾易发等,这对我们应急管理工作是一个重大考验。 

我局通过对前三季度应急管理工作的分析总结,结合三季度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行业、餐饮行业,集贸市场、药械市场、零售行业、行业特种设备使用等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预测第四季度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易发突发事件:

(一)消防安全方面。由于空气干燥和秋收秸秆堆积等等原因,地处农村的企业易发火灾。建成区内企业,如管理不善,也易引燃易燃易爆物质发生火灾。 

(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方面。我局在特种设备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还存在特种设备超期未捡,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等现象,易发生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事故。 

(三)医药、医疗器械经营方面。主要表现在:1、药品、药械的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未配备相应的设备和未采取相应的措施,造成药品、药械质量发生变化甚至变质。2、对药品、药械的有效期监控不利,未能及时清理过期药品、药械,易将过期药品、药械发放给患者。3、进货渠道管控不严,不能保证药品、药械的质量水平等等,这些方面把控不严极易发生用药安全事故。 

(四)消费投诉处理方面。在处理投诉的过程中,办案人员不能详细的了解案情,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把握的不准,易造成群众不满,易引发群体纠纷或不利舆情。 

(五)食品安全方面。在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个别经营单位管理不到位,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餐饮单位不按《餐饮单位规范》的流程操作,食品加工间卫生较差;集贸市场饮食摊点、小摊贩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无消毒设施;个别肉类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销售未经定点屠宰的肉类等等不规范的行为,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或感染传染性疾病的风险。 

第四季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预案,加强演练,不断积累应急处置经验,逐步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加大教育、排查、处罚力度,持续提高经营主体安全生产、安全经营意识,督促企业做到制度健全,责任落实,隐患消除,确保第四季度我局管理领域的安全稳定。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9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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