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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贺兰县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总结》的报告

索引号 640122-143/2018-93722 文 号 贺市监药字〔2018〕172号 发布日期 2018-11-19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关 键 词 安全用药月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宁食药监〈药品流通〉函201827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有序开展

我局高度重视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扎实安排部署此项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内容,召开相关科室、基层监管所会议,集中学习,将此项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同安排、同部署,有效地确保了此项工作稳步开展。

二、活动开展情况

1、积极组织参加第七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根据文件精神,通过QQ群、微信群等载体,积极组织辖区涉药单位、涉药人员、机关工作人员通过“中国药闻”和“药葫芦娃”官方微信参与有奖竞答活动,参与人次约90余人次,使大家对药品基本常识、用药知识有了进一步的学习认识。

2、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局机关药械科联合乡镇基层所于10月23日在集贸市场、人口流动密集地区开展为期1天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场摆放假劣药品、讲解药品基本知识、咨询答疑解惑等方式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3、开展“正确认识疫苗”科普公益活动。联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走进马家寨社区、居安社区,开展疫苗安全及药品知识讲座活动,对老年人群进行安全用药健康教育,有效地提高了社区老年人安全用药的意识,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共160余份。

4、播放安全用药温馨提示。为形成更广泛、更浓厚的的安全用药宣传氛围,在县电视台重要时段用滚动字幕的方式播放“安全用药,共享健康”温馨提示用语、举报投诉渠道以及安全用药科普小知识等公益广告。药品经营企业在门头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引导公众安全合理用药宣传用语,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打算

把普及公众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和水平作为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注重宣传工作的广泛性和时效性,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和集中宣传期间,广泛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引导、提高公众安全用药知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附件: 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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