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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报告

文 号 贺市监办字〔2018〕178号 发布日期 2018-12-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贺兰县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为不断增强市场监督执法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贺兰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及《贺兰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等文件要求,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维权、产品质量等事项,认真推行执法监管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了依法行政,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着力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我局坚持把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专门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并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问责机制,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高度重视,主动公开部门信息

    1.认真做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按照“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将全局一般程序案件通过宁夏红盾信息网和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系统模块对全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 2018年全局共立案377起,结案327起,共核审行政处罚案件321起,提出核审意见800余条,退回补证案件5件。每月25日前将本月罚没款在2000元以上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网络平台。

2.大力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打造企业诚信体系。按照《企业信息公示管理条例》规定,积极开展企业及个体户信息公示工作。通过宁夏红盾信息网的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宁夏)模块,将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信息进行公示。截至目前,2017年度年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一是按照规定的年报时间要求,截止6月底,辖区范围内已参加年报企业506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98户,年报率96.87%,位居全区第八。二是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核查监管。全面贯彻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加大规范和处罚力度,对未参加2017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291户企业、1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异常名录”的审核录入工作,对132家各类经营主体作出了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对212户企业经核查两年以上未年报企业作出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3.加强投诉举报受理咨询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截止2018年11月25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通过12315、12345、12331、12365、办公电话、12315夜间录音电话、微博、信函、来访等途经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1617件(其中:汽车类566件,食品类461件,民生服务类161件,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问题64件,特种设备电梯类21件,商标广告合同类112件,药品药械22件,化妆品美容服务类10件,预付费消费投诉4件,其他196件),消费争议金额731.5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2.01万元有效地化解了各类消费纠纷和矛盾。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曝光在集贸市场、书店、网购、美容、天燃气等环节存在的老百姓关注的消费热点方面的问题,采取张贴消费须知、发布消费警示、现场受理投诉等形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亮点工作

我局通过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重点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一)监管风险得以梳理控制

更新全县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示意图,在“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基础上,将全县分为5个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区,细化为14个监管网格,将全县3991家食品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网格,实现监管工作责任到人,真正实现全面覆盖、职责明确、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同时,根据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分布图,将各所辖区内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予以标识,并将监管示意图张贴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服务大厅内,达到对食品经营单位的全方位无缝隙监管。

(二)利用各类载体,畅通公示渠道,及时公开政务党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1.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3月15日,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我局邀请人大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电商企业负责人、广大市民百余人次,通过座谈问询、走访调研、宣传讲解等形式,面对面与工作人员交流,亲身感受市场监管日常工作。

2.设置公示公告栏。在各市场监管所设置信息公示公告栏,将食品药品监管、抽检、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各类办事指南等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制作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展板,将本局人事、财务、党务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公示。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全县各大中型超市、所有保健品、化妆品经营场所、药品经营场所张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标识牌,公开相关投诉举报电话,确保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平台畅通。建立“食安贺兰”微信公众号,同时在“食安贺兰”微信公众号链接了自治区食药局“12331”投诉举报平台,公众可通过平台直接进行投诉举报。我局联合财政局转发了区食药局食品安全关于举报奖励办法的文件,设立贺兰县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专项奖励资金。

4.不定期在地方媒体公布食品药品监管重要信息。如2018年5月2日至8日在多家媒体报道《贺兰县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一起互联网广告虚假宣传案》,2018年5月23日在《宁夏法制报》刊登《贺兰查获一起涉嫌篡改调味品日期案(涉及酱油白醋蚝油等200余箱)》等执法监管信息。

5.严控网站信息发布质量关。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在各类网站公开全县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市场整治等各类工作信息,截至目前,在贺兰县门户网站发布部门动态133条,部门文件55条,食品药品监管信息137条,产品质量监管信息42条,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93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3条,其他工作信息45条,共计558条;在宁夏市场监管厅综合平台发布信息424条;各类报纸刊物发布信息13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认真做好食品药品抽检工作

2018年至今积极配合做好国家和区、市本级抽检工作,认真完成自治区级抽检314批次,完成率100%,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98.73%;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240批次,完成率为100%,合格率100%;“三小”120批次,完成率为100%,检验报告还未全部生成。完成农药残留定量检测测定198个,合格率100%。完成果蔬定性检测样本7742份,合格率99.92%。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50份,合格率达到100%。抽检结果交由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向社会公示,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均已立案调查

三、存在问题及2019年工作思路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人员、硬件设施等因素的制约,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一是仍然存在有些文件和工作信息不能及时发布;二是由于机构改革后,监管任务加大,各部门普遍存在人员不足的现象,也制约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鉴于以上存在问题,我局2019年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投入和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公开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信息。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以食品药品为抓手,及时公示日常监管,抽检、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消费警示等信息。

三是继续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主题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增进理解,增强市场监管工作透明度。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强化“两微一端”信息发布平台,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构建公正透明、开放型政府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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