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化,根据《关于全面监督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规范药房”建设的通知》(宁药监发〔2022〕21号)、《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宁药监发〔2022〕6号),经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贺兰县卫生健康局联合检查,现将认定为“规范药房”的医疗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贺兰县荣获“规范药房”称号医疗机构名单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2022年贺兰县荣获“规范药房”称号医疗机构名单
1. 贺兰县人民医院
2. 贺兰县中医医院
3. 贺兰县洪广镇中心卫生院
4. 贺兰县常信卫生院
5. 贺兰县南梁台子卫生院
6. 贺兰县欣荣村卫生院
8. 贺兰县金贵镇中心卫生院
9. 贺兰县立岗镇中心卫生院
10. 贺兰县习岗镇卫生院
11. 团结社区卫生服务站
12. 友爱社区卫生服务站
13. 马家寨社区卫生服务站
14. 太阳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15. 光明社区卫生服务站
16. 居安社区卫生服务站
17. 如意湖社区卫生服务站
18. 虹桥社区卫生服务站
19. 利民社区卫生服务站
20. 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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