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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值班值守制度》的通知

文 号 贺市监发〔2023〕22号 发布日期 2023-05-1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股、室、所、队

为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现将《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值班值守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值班值守制度

为加强我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值守工作管理,确保能够及时妥善地处理机关事务和突发事件,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全天候联络畅通、反映迅速、运转规范、服务高效的应急保障机制,有效应对和快速处置双休日、节假日突发事件,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我单位为三级值班单位,双休日、节假日期间须安排 1 名带班领导、1 名值班领导和 1 名工作人员值班。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带班并正常开展工作,带班时间为(夏季作息:8 时 30 分-18 时30 分,冬季作息:8 时 30 分-18 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24 小时坚守岗位,值班时间为当日 8 时 30 分至次日 8 时 30 分。

三、值班值守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带班领导的工作职责。对带班当日的工作负主要责任,主要督促检查本辖区(部门)、行业系统值班值守情况,及时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各类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重大事件须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按照指示批示及时妥善处理。

(二)值班领导的工作职责。对值班当日的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对本辖区(部门)、行业系统值班工作督查,处理值班期间一般事件和其他需要及时处理的公务,向带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做好带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对值班当日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接收处理本辖区(部门)、行业系统急文要电、接听值班电话,核实并动态了解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上传值班情况和紧急信息,下达重要指示批示和工作要求,确保政令畅通、运转有序。做好值班领导交办的值班查岗等其他工作。

四、如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部门职责,配合救援工作,并同步向党政两办报送有关情况。

五、各级带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严守值班值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非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本单位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值守工作。

六、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

七、切实做好信息接报工作。要严格履行接报程序,值班人员在接到举报投诉电话后,要认真做好记录,重大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按照要求做好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工作。

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在岗或值班工作不认真,导致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相关工作信息,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相应处分。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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