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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思路

索引号 640122-143/2021-0031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1-30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工作总结

2021年以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区、市市场监管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服务发展、强化监管、保障民生为主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效。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合力、助升级,服务发展提升质效

优化事中事后监管,企业信用不断完善。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制定2021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细则,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开展价格、药品广告、商标、专利、商标代理、房地产广告等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市场主体94户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2020年度年报信息公示工作,截至目前,2020年度企业年报率93.36%、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78.1%、个体工商户年报率68.2%。清理吊销连续2年未年报的企业232户,依法将未年报的518户企业、16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073户个体经营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工作显著提升。围绕发展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宁夏枸杞等产业,着力打造特色农产品商标集群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积极指导培育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加大对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村食品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认真落实区厅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为16家企业核发知识产权补助资金36.7万元。全县拥有有效注册商标2234件,发明专利136件,万人拥有量为3.98件/万人。

(二)守底线、严监管,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严防食品安全风险。落实党政同责,积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分别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组织召开贺兰县“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动员会暨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议。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学校食堂100%全覆盖。加强食品抽检,已开展县级年度抽检655批次,完成快速检测3681批次,合格率99.65%。组织开展“你送我检 你点我检”便民服务活动9次,现场检测54批次,合格率100%。集中开展保健食品、校园及周边食品、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建筑工地食堂、进口冷链食品等20余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629家次,排查安全隐患200余条。全方位动员宣传,开展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116次,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8场次,张贴、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宣传牌、餐饮桌签等宣传材料6.9万余份。制作《食品药品安全在身边》专题电视栏目五期,宣传报道2.4万次,网络直播点击量4.5万,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浓厚氛围。

严格药械安全监管。推进“阳光药店”智慧监管,在全县248家药店中成功创建185家“阳光药店”,创建率74.6%,97.5%的药店已完成系统账号注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已全面步入线上监管新模式。开展元旦春节期间药品、新冠病毒疫苗等药品经营专项整治,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750余家次。全面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样任务69批次。

严守特设安全底线。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暨“两节”“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04家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4份,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207条。推进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将16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试点单位名单。加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宣传科普,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七进”、“电梯安全宣传周”等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法律法规培训班。

严控质量安全隐患。组织抽检安全防护用品、床垫、电缆桥架等17种162批次产品,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立案查处。开展塑料污染专项治理,收缴一次性塑料吸管2.1万支、塑料袋43.3公斤。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抽查了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的燃气表、X光机、验光配镜设备、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等贴近群众生活和健康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情况,抽查计量器具1245台(件)。

(三)抓重点、净环境,市场环境规范有序

广告和网络监管更加规范。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护苗助老”、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开展网络交易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检查网站214个,网店107家,通过网络监管系统及时处置违法线索90条。

行政执法更加有力。截至11月,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9起,罚没款585万元,没收(暂扣)物品数量3042件。严厉查处防疫物资和民生必需品价格违法行为,抽查药店、商超、农贸市场318家次。加强供气、供电、供水、供暖等公用企业价格收费专项检查,清退电费约189.5万元。

消费维权保障更加放心。开展为期一周的“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宣传活动,设立5个宣传点,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你点我检”便民服务活动,对金贵集贸市场、立岗农贸市场及物美超市的23种蔬菜进行抽样检测,切实为消费者食品安全“保驾护航”。截至11月,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3651件,办结3557件,办结率97.4%,消费争议金额37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9万元。

(四)抓落实,提效能,围绕中心助力发展

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入开展。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推行和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溯源管理工作机制,94家经营单位在“宁冷链”系统中注册使用。加强餐饮、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药品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监管,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场所通风消毒、人员测温、验码、佩戴口罩、公勺公筷、防止人员聚集等防控措施。开展新冠疫苗、医用口罩、防护服、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检查,确保辖区内流通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创城工作扎实推进。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经营主体管理责任,开展“爱国卫生日”活动,通过添置冷藏展示柜、粉刷亮化经营环境、清理地面污物、占道经营治理等整改措施,农贸市场经营环境显著提升。利用日常巡查、微信监管群、企业回访等形式,督促、引导沿街商户设置刊播公益广告。

打击传销举措有力。推进打击传销制度体系建设,形成“链环网式”管理模式。加强房主及房屋中介管理力度,健全完善“以房管人”管理制度,实施出租房屋“双备案”制度。标本兼治,创新发展“劝返+惩治”工作模式,加强教育转化。遣散传销人员458人,捣毁传销窝点210个,立案131起,罚款454万元。

散煤治理有序开展。督促配煤中心履行进货验收制度,保证购销信息真实可追溯,严防高污染散煤流入我县,抽检煤炭25批次。全面推广使用清洁煤炭,发放清洁煤补贴149.4万元,印制清洁煤采购补贴券2.5万张,用于农村常住居民采购清洁煤。

(五)高标准、夯基础、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市场监管党员干部政治素养。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党员大会、读书会等形式组织教育学习139次、交流研讨57次、知识测试10次、专题党课17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26次、举办“知党史、忆初心”知识竞赛,实现学习重点对象全覆盖。结合市场监管实际,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修订完善《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制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措施72条,查找问题3个,列出问责清单3个方面。继续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党员执法干部廉政风险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力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学党史、追初心、忆使命”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工作氛围。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干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签订承诺书74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亟须加强。对于价格监管、网络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到位,运用不熟练,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部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不强。我县食品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管理水平不高,农村聚餐、工地食堂、食品“三小”业态风险隐患仍未完全消除。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是坚守三大安全底线,提高监管效能。继续推进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夯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季度自查评价报告率达到95%以上,食安员抽考合格率达到95%以上。督促流通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继续推进“阳光药店”创建工作。制定2022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气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深化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组织做好企业年报抽查、各类市场主体专项工作抽查检查率,进一步规范各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规范市场秩序。强化防疫物资、生活消费、医疗服务、物业服务、“保健”市场等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对虚假宣传、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加强价格监督执法,落实肉类、粮油蛋菜保供稳价措施,突出抓好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停车场、物业服务问题的查处力度。

四是加快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倡导企业学习应用卓越绩效先进管理模式,组织企业积极参评“自治区质量奖”“市长质量奖”,促进重点行业和区域质量提升。继续加强专利、商标指导培育工作,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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