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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640122317781343T/2023-00142 文 号 贺市监发〔2023〕47号 发布日期 2023-10-17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区、市市场监管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服务发展、强化监管、保障民生为主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定不移“强党建”。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市场监管党员干部政治素养。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党员大会、读书会等形式组织集中学习93次,参加学习939人次;知识测试1次;开展专题交流研讨16次、专题党课、宣讲19次,受众达163人次,参观红色教育基地2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评星定格等制度,顺利按期完成党支部换届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分解,认真制定落实《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召开党风廉政会议2次,明确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互相协调,各负其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逐级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有效推进党风廉政系列工作的开展。

意识形态工作有序推进及时传达学习区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印发《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2023年工作要点》等重要事项,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16份,自觉担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围绕队伍建设、民族宗教、网络意识形态、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摸排10次,及时召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会议3次、党组会议2次,对摸排出的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采取有力措施防患于未然,不断健全分析研判和风险防控制度。

基层建设持续夯实高度重视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紧密围绕加强党建引领、统一形象标识、规范业务运行、配齐设施装备等重点内容,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已对德胜所基础设施建设及硬件配备等完成调整更换,顺利完成了德胜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习岗、金贵市场监管所的设计规划工作,计划于2024年年底完成金贵、习岗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其余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力打造崭新的基层市场监管所形象,实现监管执法规范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支撑保障信息化,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公正严明、人民满意的市场监管所干部队伍。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促发展”。

全面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围绕地理标志重点产业、驰名商标、官方标志、特殊标志等强化日常检查工作,重点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强案件办理力度,办理商标侵权案件4件,罚没款21.22万元,现有驰名商标9件。开展“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专项检查,对12家已经获得“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企业提出用标要求,共检查葡萄酒生产企业30家余次、下达责令整改书2份,不断规范葡萄酒生产企业“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规范使用。开展“红领巾”专项保护行动,重点查看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是否规范和商业化使用情况,共检查便利店、文具店18家,暂未发现违法行为。开展宁夏农垦首届“农旅融合嘉年华”专项保护行动,共检查经营主体75家次,未发现有商标侵权等行为。借助贺兰县科技和工信局组织的银企融资对接会,为30多家企业介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状,讲解自治区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政策,引导更多企业关注知识产权。截至目前,贺兰县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81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5.78件,有效商标注册量3060件。

全面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2023年贺兰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不断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划定随机抽查工作范围,截至目前,通过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完成监管工作81次,其中跨部门联合行动17次。联合卫健局抽查贺兰县辖区内美容场所334户,抽查生活美容机构21家,不断规范经营主体自身经营行为。通过线上宣传、发放年报宣传册、电话宣传、设立年报申报岗等方式推进年报工作,2022年度贺兰县应年报企业9337户,已年报企业8904户,年报率95.36%。不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为企业、个体提供信用修复指导服务,引导市场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未年报企业,共吊销企业132户。

全面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县直部门、工业园区对近年来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有序开展清理审查。经审查,增量政策措施文件33件,其中规范性文件3件,其他政策措施文件30件,没有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发力“保安全”。

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健全工作机制,全力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按照国务院食安委《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清单制度,完善督导督查、精准防控、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将2140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包保范围,全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和诚信守法相关内容培训计划;二是强化专项整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大力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深化校园守护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餐饮服务行业安全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开展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评定,指导生产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完成率100%、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校(园)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员建立率100%,校(园)行政领导陪餐率100%。进一步整治清真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清除擅自使用“清真”图案标志行为4处。“农旅融合嘉年华”、葡萄酒博览会期间,检查大中型餐饮店、葡萄酒生产企业、食品排档、景区餐饮店497家,保障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

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全面加强。按照《2023年贺兰县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计划》《关于印发2023年药品流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开展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590余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行政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共9起案件,已结案6起,收缴罚没款16.30万元,其他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阳光药店”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全县98%的药店已完成系统账号注册,295家药店成功创建“阳光药店”,创建率达91.9%。开展“两品一械”风险等级评定推进会,及时对各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信用评价积分和信用等级评定。有序开展贺兰县2023年“两品一械”抽样工作,完成药品34批次、医疗器械3批次、化妆品12批次的抽样送检任务,完成率100%。

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不断深化。聚焦特种设备风险点,扎实开展燃气、锅炉、景区客运索道、超期未检等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进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150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岁末年初、全国两会、“五一”假期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开展监督检查21家次,其中,城镇燃气安全领域检查2家次,分管局领导带队检查5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1人次,发现并督促企业消除安全隐患13条。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对企业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积极开展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应急常识和普法宣传等活动,有效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强化。一是紧紧围绕民生领域,强化生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重点对产品质量、消防产品、燃气及相关产品、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督抽查、儿童和学生用品等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进行抽检。监督抽检农资、防水卷材、校服、电动自行车等产品135批次。提高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强检测结果运用,以检促管,惩治质量违法行为,督导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严防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加强燃气具及相关产品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检查燃气具及相关产品160家次,重点检查家用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燃气壁挂炉、液化石油气调压阀、燃气报警器、燃气软管等产品,抽检家用燃气灶10批次,其中不合格4批次,目前已立案调查,抽检燃气软管6批次、燃气报警器5批次、液化石油气调压器6批次,经检测4批次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不合格,目前已立案调查;三是加强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联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检测领域专家对全县5家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全覆盖检查,经检查大部分环境检测机构能够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服务工作,现场检查发现一家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存在检验设备超期未检,目前我局已立案调查。四是加强计量监管。强化对老百姓关心的“秤盘子”“粮袋子”“民用四表”的监管力度,将“计量惠民”工作落到实处。联合宁夏计质院对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集贸市场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共检定1162台贸易结算用秤、8台公平秤,没收6台具有作弊功能的秤;检查2家计价秤销售单位,未发现销售具有作弊功能的秤。抽查医院使用的医用计量器具35台(件)、出租车公司使用的计价器256部、眼镜店使用的验光配镜设备10台均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在检定周期内。

(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担当尽职“稳秩序”。

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紧扣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截至目前共立案114起,办结案件91起,罚没款159.8万元。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养老诈骗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市域社会综合治理、粮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铁拳行动”、扫黄打非、打击网络、电信诈骗和打击传销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力推进。今年来共捣毁传销窝点155个,行政处罚传销案件44起,罚款8.8万元;查获传销人员123人,解救、教育、转化传销人员32人。

消费维权效能不断提升。充分发挥12315、12345等各类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定期整理分析投诉数据,及时研判分析、排查矛盾纠纷、消除问题隐患。截至目前,通过全国12315和12345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6279件,办结5893件,办结率93.85%;通过信函接收各类投诉举报117件,涉及消费争议金额19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3.12万元。针对消费维权较为集中的汽车销售及服务、预付卡消费、价格收费等问题,按月梳理发布消费分析报告6期、发布消费警示1篇,综合运用点评约谈、调查调解、警示批评、支持诉讼等维权“组合拳”,切实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提升维权效能。

二、特色亮点工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顺利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评审。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狠抓责任落实。为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第一时间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40个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2月初,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工作要求,县食安办立即组织召开迎检工作会议,印发迎检方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教体、商投、民政等责任部门全力做好迎检准备。由县纪委监委、食安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分别组成督查组,不间断开展明察暗访,全面梳理创建工作中的短板不足,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线上线下广泛宣传。推出《食品药品安全在身边》专题栏目16期,播放点击量超100万次开展集中宣传、知识讲座、实操培训105场次制作、发放、张贴宣传品11万个(份)。组织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广泛开展入户宣传,切实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两个创建”知晓率。2月16日、3月23日,国务院评审组对我县15个市场经营主体、10个明查点位分别开展暗访、现场评审,总体情况较好,我县顺利通过验收评审。

)聚焦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银川市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及“1+37+8”系列文件精神等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工作,常态化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查处在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使用、配送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非标燃气具生产销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电器商场、家具市场、临街小铺等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燃气具等行为。开展小餐饮、小作坊、小商店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县排查整治小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回收液化石油气瓶2571只,并全部处置,召回并报废处理“双阀”液化石油气钢瓶85个;检查车用气瓶充装单位57家次、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1家、加气站6家,餐饮单位802家,燃气灶具等经营单位102家次,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单位4家,发现2起涉嫌非法经营燃气、违法充装和非法运输危化品案件,并依法依规移交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全力推进全会精神落地落实。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中国式现代化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本质要求,以“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为总思路,创新监管模式,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新时代市场监管发展。

持续巩固营商环境改革成效,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紧扣医疗、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金融理财、教育培训等重点民生领域,加大互联网广告治理力度,综合运用网络监测、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大对互联网经营主体的规范和监管力度,切实以监管实效推进互联网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努力营造高效、公平的广告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助推创新主体发展。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入企服务工作,加大宣传,强化力度,进一步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有力有效保障民生。强化民生领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开展“铁拳行动”,在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查办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件。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开展餐饮质量提升行动,加强保健食品行业监管,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抓好食品药品抽检监测,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风险排查。

着力统筹常态化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组织特种设备质量抽查、电梯维保质量抽查等工作,促进安全质量提升。继续开展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监管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效能和治理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夯实做强市场监管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提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效能,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深化党建引领和组织体系建设,强化政治保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第一议题”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从严从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加强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案为鉴,实现预防在前、警示在前、教育在前,保障履职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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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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