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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煤炭质量抽检和散煤治理工作

索引号 640122-143/2021-0026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1-19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产品质量监管
关 键 词 煤炭 散煤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强化煤炭重点监管,重点整治清理散煤场点,打击走街串巷、游击兜售等流动销售散煤行为。截至目前,共清理取缔散煤场点3处,查处流动售煤2起,查扣散煤19吨。

一、清洁煤炭宣传和推广。为进一步做好清洁煤的推广使用,我局印制3万份《清洁煤推广使用的相关知识》《冬季燃煤预防煤气中毒安全常识》彩页,由配煤中心发放给购煤的村民,并在贺兰电视台及其微信公众号上播放《致广大村民朋友的绿色倡议书》,引导村民增强杜绝使用劣质散煤、自觉使用清洁煤的环保意识。为有效控制高硫、高灰分散煤对县域大气环境的污染,全面推广使用清洁煤炭,提高农村居民采购清洁煤炭的积极性。2021年8月,市场监管局印制清洁煤采购补贴券24900张,补贴资金152万元,用于农村常住居民采购清洁煤,各乡镇场已领取,正在有序发放、使用。

二、加强配煤中心日常监管。2021年以来,市场监管局巡查配煤中心38家次,7家配煤中心均证照齐全,库房进出口安装电动升降门或防尘门帘,配备通风除尘机、喷淋设备,装卸、储存在封闭场所内进行。场区均硬化,设置车辆冲洗沉淀设施。包装运输使用编织袋、封闭或遮篷配送车。基本保证“黑不出场、灰不出院”。均能够建立进货台账、销售台账,履行进货验收制度,采购的煤炭具有煤质合格检验报告(单),如实记录销货台账,保证购销信息真实可追溯。

三、严把煤炭质量监管。今年,市场监管局抽检煤炭21批次,经检验11批次合格,另10批次在检验中。计划2021年度采暖期对清洁煤配送中心全覆盖抽检3轮,每一轮至少抽检配煤中心销售的煤炭各1个批次,以检促管,督促配煤中心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继续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法对各类煤炭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特別是针对流动劣质散煤经营行为监管难度大的特点,开展灵活多样的监管方式,严厉打击非法储煤场和销售劣质散煤行为,净化散煤经营市场。同时,将按照煤质抽检计划在清洁煤炭配送期间,加大对清洁煤配送中心的煤质抽检频次,确保煤炭质量,保障人民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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