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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年3月起施行

索引号 11640122317781343T/2022-0018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10-25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规则和标准宣贯
关 键 词 质量安全

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9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由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明确生产销售者“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市场监管人员的属地监管责任,要求生产者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领导责任、综合监管责任和直接监管责任,充分保障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在生产全过程监督检查方面,《暂行办法》建立了涵盖生产、贮存、包装等关键环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全过程控制制度。要求生产者建立原辅料管理、生产关键点控制、出厂检验控制等管理制度以及控制措施,实现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保证从原辅料和添加剂采购到产品销售所有环节均可进行有效控制,并及时排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

《暂行办法》聚焦生产行为难规范、监管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着力打通协同监管堵点,明确全覆盖例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等要求,细化检查要点、检查内容和结果处置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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